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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非学历教育培训合作单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7-05 12:12 点击数:

 关于公开遴选非学历教育培训合作单位的通知

为适应新时代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体系,更好地满足不同行业、领域对继续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围绕“以优质教育赋能每一位终身学习者”的培训目标,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非学历继续教育优质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

一、吉林财经大学培训简介

(一)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建高校。学校始建于1946年,历经东北银行干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长春银行学校、吉林财贸学院、长春税务学院等发展阶段,2010年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学校曾先后隶属于东北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党在东北创办的红色金融教育基地,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是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是国家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税务本科大学。

学校坚持学科兴校,着力构建“突出优势、扶持新兴、坚实基础”的学科生态体系,形成了以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吉林省优势特色高水平学科8个,其中“一流学科A类”1个,“一流学科B类”1个,“优势特色学科A类”1个,“优势特色学科B类”5个。有统计学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学校坚持以人才兴校为重点,在波澜壮阔的办学历程中,精英荟萃,名师云集,著名学者、专家袁孟超、余性元、王思立、赵希献、胡继纯、宋冬林等先后在校任教。教师中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5人,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含法律顾问、储备库成员)11人,吉林省高级专家2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0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12人,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2人,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1人,吉林省教学名师3人,吉林省教学新秀2人,吉林省优秀教师1人,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1人,列入吉林省人才政策分类定级人才313人次。

建校80年来,学校始终坚守“为党和国家、为区域发展培育财经英才”的初心和使命,秉承“明德崇实”的校训,坚守“尚学致用、择善鼎新”的精神,发扬“善治、善教、善思”的校风,弘扬“唯真、唯志、唯行”的学风,为经济主战场培养了10多万名“思想充实、为人诚实、作风朴实、基础扎实、工作务实”的“五实”财经人才,被誉为“银行家的摇篮”“税务系统的黄埔军校”。

(二)吉林财经大学培训

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是学校专门开展教育培训的直属单位,其前身为成人教育学院和干部培训中心。学院秉持“服务地方经济、面向全国”的战略导向,着力构建“突出优势、扶持新兴、坚实基础”的学科生态体系,形成了以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培训教育依托学校完备的学科教育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拥有一支以校内优秀教师为主、国内外知名学者与行业专家为辅、稳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结合“吉林特色”“吉财特色”“税务特色”积极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

自1995年起,学院开始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司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等各类培训项目;近年来,在继续为全国税务系统、金融系统、烟草行业等进行培训的同时,学院积极承办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党建、财税、金融、审计等各级各类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近4万人次。

二、征集单位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合作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丰富的培训工作经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范围包含所开展培训项目等相关内容。

2.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及财务纠纷、法律纠纷。

3.熟悉国家及地方关于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法规,愿意接受我院的统一管理与质量监督。

4.高等院校、大型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知名社会培训机构及具有突出特色和优势的机构优先考虑。

(二)团队要求:

1.拥有一支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2.团队成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及本专业领域发展需求,专业课程设计与研发能力强。

3.了解非学历教育特点,拥有成熟的培训运营和项目实施经验,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继续教育服务。

4.团队专(兼)职员工相对稳定,具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宣传、组织实施与保障能力。开展线上培训的,须具有数字化学习平台、资源以及跨区域培训服务能力。

(三)项目要求:

1.具有成熟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的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

2.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履职能力培训、企业管理培训、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证书资格培训、信息技术培训、文化艺术培训、中小学研学、夜校、科创培训和全日制项目等多个领域。

3.在拟申报合作培训领域具有一定的项目开发经验、市场开拓能力和成功的培训案例。

三、合作方式

合作方将项目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材料须包含单位资质证明、企业业绩、项目实施方案、团队情况介绍等完整材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符合政策框架的前提下进行合作洽谈。热忱欢迎校内外有关单位和人士推荐、联系洽谈合作事宜。

联 系 人:岂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9248、15584378606

邮箱地址:471211866@qq.com

四、征集时间

本通知长期有效,视为我院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合作的遴选公告,学院今后原则上按照两个月一次展开合作项目遴选评估。如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单一培训项目及合作机构,我院进入项目洽谈;如同类培训项目有多家机构递交合作申请,我院将按照程序进行项目及合作机构遴选。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初审:学院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

2.综合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或答辩),重点评估机构的资质信誉、专业能力、资源条件、项目方案可行性及合作前景等。

3.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拟合作机构名单,并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4.签订协议:学院与入选机构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机构须对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3.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本次遴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7月5日


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 非学历教育培训合作机构申报表 附件1.docx 

附件2: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初步方案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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