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一)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已获得吉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二)学业水平具备以下条件者: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专业核心课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和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2.学位论文查重率低于30%,排版格式检测文本结构及内容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通过论文答辩;
3.在取得学籍或考籍后,申请学位前,学位外语成绩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参加吉林省高校联合组织的或工作生活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英语(二)》(2024年以后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名称为《英语(专升本)》)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免试无效)。
(三)申请学士学位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
(四)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符合学位申请资格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含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纳学费200元。学位申请资格审验合格的学生缴纳学位学费后,学校为其选派论文指导老师。论文经指导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不授予学位;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规定,因论文不合格不授予学位的毕业生,其缴纳的学位学费不退。
申请学位学生登录远程教学平台学位申报页面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保存在一张图片上。
2.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电子版(JPG格式);自考毕业生提供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开具自考成绩证明须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电话:84658737、84658705;地址:浦东路1388号,浦东路与苏州北街交汇处苏州北街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PDF文件,更新日期为2025年4月1日以后);将于2025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本批次学位申请,此项上传本人本科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学士学位申请表》,登录远程教学平台学位申请页面打印纸质版签名、粘贴照片后扫描生成电子版(JPG格式)上传。
5.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版(PDF)。
6.其他佐证材料(JPG格式,没有可以不上传)。
1.学生上传申报材料:5月1日—5月15日;
2.学校审核申报资格:5月16日—5月31日;
3.缴费:6月1日—6月20日;
4.学校分配指导教师:6月21日—6月30日
5.学生上传论文和教师指导论文:7月1日—8月31日;
6.论文格式检测和查重:9月1日—9月10日;
7.指导教师评定论文初评成绩:9月11日—9月30日;
8.学院复审论文:10月1日至10月15日;
9.排期等待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核:10月16日—12月15日;
10.授予学士学位:12月下旬。
1.学生须按照工作流程时限完成申报材料和论文上传,首次上传论文不得晚于7月15日,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及时修改论文;为保障大多数遵守工作时限学生的权益,按教学进度完成论文指导和学位授予工作,学校将于7月16日关闭未上传论文学生的登录权限。
2.申请学位毕业生实名加入QQ群:964673374(2025年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位工作群),用于发布工作进度的各类通知。
3.自考毕业生于5月1日前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表(在QQ群文件中下载),与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PDF文件,更新日期为2025年4月1日以后)一并发送至邮箱:401015@jlufe.edu.cn,用于在远程教学平台开通账号。
4.毕业论文经指导老师评阅定稿前,不要进行查重,查重报告日期早于指导老师最后评阅为合格的日期,视为论文不合格;学校于9月1日开始对毕业论文终稿提供一次维普平台免费格式检测和查重。
5.申报学位的学生须在教学平台个人信息页面完善通讯地址和在用的手机号码,用于邮寄学位证书。
附件(登录教学平台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以下附件):
1.毕业(学位)论文写作要求
2.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3.毕业(学位)论文排版要求
4.申请学位流程的教学平台使用说明
5.学生网上缴费平台操作指南
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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