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2024年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一)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已获得吉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二)学业水平具备以下条件者:
1.函授本科生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自考本科生专业核心课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和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2.毕业论文于查重率低于30%,文本结构及内容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通过论文答辩;
3.在取得学籍或考籍后,申请学位前,学位外语成绩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1)函授本科生参加吉林省高校联合组织的或所属函授站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2)自考本科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英语(二)》(2024年以后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名称为《英语(专升本)》)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免试无效)。
(三)申请学士学位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
(四)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符合学位申请资格的成人本科(含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纳学费200元。学位申请资格审验合格的学生缴纳学位学费后,方可取得论文指导资格。论文经指导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不授予学位;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规定,学位论文不合格的,学位学费不退。请申请学位的学生考虑清楚后再缴费。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保存在一张图片上。
2.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电子版(自考毕业生提供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扫描件,JPG格式)。
3.《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更新日期为2024年4月1日以后)。
4.学生本人在远程教学平台上如实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版签名、粘贴照片后扫描生成电子版(JPG格式)上传。
5.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版(PDF)。
6.其他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JPG格式)。
注:自考成绩证明须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开具(电话:84658737、84658705;地址:浦东路1388号,浦东路与苏州北街交汇处苏州北街上)。
1.自考毕业生实名加入QQ群并认真填写个人信息。QQ群号:612485278(2024年吉林财经大学自考学位申请群,不实名进群将被请出去),按要求填写群内表格,禁止使用腾讯文档,不得修改他人信息,表格填写截至5月31日。6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登录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远程教学平台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其他申报流程参看下文“工作流程和时限”。
2.成考毕业生登录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远程教学平台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3.毕业论文经指导老师评阅定稿前,无需提供查重报告,学校对毕业论文终稿提供一次维普平台免费格式检测和查重。
4.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的2022级专升本函授学生,可以参加本批次学位申请,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用电子学籍表代替,并在论文终稿前补交备案表。
5.申报学位的学生报名时须填报在用的电话号码,便于指导老师联系沟通;学生在学习平台毕业论文页面可以看到指导老师联系电话,在评阅论文期间须注意接听指导老师来电,对于联系不上的学生,取消申报资格。
1.学生报名:5月1日—6月10日;
2.学校审核申报资格:6月11日—6月30日;
3.缴费:7月1日—7月14日;
4.学生上传论文:7月15日—7月31日;
5.指导教师第一次评阅论文:8月1日—8月10日;
6.学生第一次修改并上传论文:8月11日—8月20日;
7.指导教师第二次评阅论文:8月21日—8月31日;
8.学生第二次修改并上传附带维普格式检测报告和查重报告的论文终稿:9月1日—9月10日;
9.评定论文初评成绩:9月11日—9月30日;
10.论文答辩:10月份适时开展,注意关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和公众号通知;
11.评定论文最终成绩:11月上旬;
12.符合条件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11月中下旬;
13.授予学士学位:12月初。
附件:
1.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要求
2.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3.远程教学平台使用说明
4.缴费平台使用说明
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