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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函授学生缴纳2024年学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4 11:11 点击数:

关于函授学生缴纳2024年学费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及我校的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学院招收的函授类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主办高校缴纳学费,不得由他人代收代缴,现就缴纳学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24级新生扫描录取通知书上的“吉财财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后在“缴费充值”栏目下的“学生缴费平台”上进行登录缴纳。登录名为录取通知书上的“入学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录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1”)。学费标准在录取通知书中已经注明,在缴费平台上以缴费账单形式存在,按本人缴费账单选择即可。

2. 2023级学生按照原学费标准缴纳当年学费,欠缴2023年学费的学生可以补交,按本人缴费账单选择即可。登录名为学信网学号,初始密码“666666”,修改密码的按照自己的密码登录,忘记密码的联系函授站汇总名单后,学校予以重置密码。

3. 缴费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

4.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实行“先缴费、后注册”制度。所有新生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缴纳学费后,经过入学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新生录取后提出退学的,须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向所在函授站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请见“附件2”和“附件3”),经所在函授站审核批准后,通过教学管理平台报送相关材料办理退学手续。新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期限内提出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一般为1年,恢复学籍后在学制内顺延一年。逾期未报到、未缴纳学费、未提出退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的,以及未有因不可抗力因素等正当理由延迟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1.学生网上缴费操作指南

        2.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3.放弃入学资格声明

  附件1.学生网上缴费操作指南.doc  附件2.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3.放弃入学资格声明(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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